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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情况,我余杭就是“不让”!

余杭发布 2019-09-18

余杭又有新政策啦!

里面还提到了三个不让?


近日,余杭决定加强救助帮扶工作,对本区户籍因生活困难需要救助的对象,落实就医、就学、养老、就业等救助政策,确保做到“三个不让”。

不让余杭孩子因家庭贫困而上不起学


不让余杭群众因疾病而过不上温饱生活


不让余杭老人因老无所依而得不到基本保障




具体内容



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为陷入困境的“生活困难”人员。对救助对象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中个人负担部分,根据其实际情况,对住院、规定病种门诊、普通门诊等医疗费用支出进行医疗困难救助。经救助后,个人承担医疗费用仍较大的,再行实施临时救助,临时救助金额一般不超过5万元。

经医疗困难救助和临时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可给予特困医疗救助。特困医疗救助是指对于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经过报销及救助后需要个人承担部分的医疗费用,给予70%救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于家庭特别困难的,救助额度需超出10万元(不含)以上的,应提交帮扶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确定。



教育救助


救助对象为因家庭困难导致面临失学风险的人员。其中救助对象为余杭区户籍在公办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在校生的,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余杭区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余教【2017】198号)文件确定的第1-6种对象,享受免保育费、学费、餐费、住宿费等相关资助政策。


救助对象为在国内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在校生的,每年学杂费在2万元以内的给予全额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2万元。住宿费在2000元以内的给予全额资助,最高资助不超过2000元。


养老救助


救助对象为特困、独居、孤寡、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及独生子女持3级以上残疾证)且经济困难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特困老年人,可在敬老院、福利中心等养老机构实行集中供养。其他人员在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情况下,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每人每月8-40小时(25元/小时)的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入住我区范围内养老机构的,其政府补贴部分可抵缴入住养老机构费用。



上述救助对象因患重大疾病入住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住院护工费补贴,标准为住院期间每人每天100元,全年补贴天数累计最多不超过90天,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9000元(全年住院不满90天的按实际住院天数计算,全年住院超过90天的按90天计算)。



就业救助


救助对象为劳动年龄段内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生活困难人员。


对于该类人员,放宽招聘条件,优先定向招聘到区内机关事业单位、镇(街道)、国有企业等编外岗位,或安置到政策性帮扶岗位救助对象有技能培训需求的,根据其实际情况及个人需求,给予安排免费培训



其他救助


除以上情况外,可根据救助对象实际情况,综合施策,落实个性化救助举措,实现精准帮扶。



如果符合上述情况

该如何申请呢?



申请受理



依申请受理


需救助对象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经村(社区)初审确认后,报镇(街道)受理。因病残、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自行申请的,可委托村(社区)、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出申请。


主动发现受理


村(社区)和镇(街道)发现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的求助线索后,应及时核实情况,主动帮助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


热线救助受理


需救助对象拨打967999(96345)“百姓通”热线和89008595民政救助热线提出救助申请,由热线工作人员推送至属地镇街。属地网格员或村(社区)干部实地调查核实后,主动帮助困难人员向属地镇(街道)提出救助申请。



是不是很棒!


惠民工作一直是余杭重点工作之一






2017年7月,余杭推出“10+X”惠民新政!财政新增投入10亿左右资金保障“10+X”项民生事业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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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余儿还为您带来了相关解析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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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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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荆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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